连州市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文公〔2016〕53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建立市级馆为中心馆,县(市、区)级馆为总馆、镇(乡)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这是广东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符合申报总分馆的条件,在借鉴其他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双重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创新”的总分馆建设模式,坚持城乡一体,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实现标识的统一化、设施的标准化、资源的共享化、品牌的共创化、服务的体系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7月底,构建以市文化馆为总馆,镇(乡)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室为服务点的“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按照一个总馆+多个分馆+若干个服务点”的模式,让分馆成为总馆的有机组成部分,让基层服务点成为分馆的延伸和补充,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形成以连州市文化馆为龙头、各镇(乡)文化馆分馆为枢纽、村(社区)文化室服务点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广覆盖、高效能。
三、建设要求
通过合作协调与统一规划,将分散的、隶属关系不一的总分馆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组合成正式的、相对固定的、联系紧密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组织,构建一个以现代化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以市文化馆为总馆,镇(乡)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室为服务点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实现无缝衔接,强力推动全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重点推进“三个统一”。
(一)统一领导管理
1.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运营经费统筹管理使用机制。成立市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文广新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发改局、编办、人社局、各镇(乡)政府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总分馆试点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文化馆、各镇(乡)综合文化站部分业务经费和免费开放经费,以及省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的总分馆补助资金统一纳入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运营专项工作经费,由总分馆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使用。
2.统筹资源配置。以文化馆总馆为主体,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区域内的资源上下贯通、横向流动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师资、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做到“三个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规划配置,统一设备资源。2018年3月前要完成统一规划设置,总馆设置排练厅、培训室、多功能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办公室等场地。分馆具备文化活动、演出排练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功能。对总馆、分馆的硬件和软件设施进行统一配置,要确保提供陈列展览、文艺演出、群众娱乐、教育培训等基本服务。服务点要按“三室一厅一廊一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厅、文化长廊、文化广场)和“五个有”标准(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社区)图书馆或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有一批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器材)建设。设施设备管理方面,打破原有行政区域使用,按照公益性、便利性的原则,将三级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建立一个文化设施设备数据库,由总馆统筹运营,形成总分馆之间的联动、分馆之间的联动。
3.统筹人员安排。市文化馆馆长担任总馆馆长,接受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直接管理。各镇文化站长为分馆的馆长,主要协调总馆、分馆、服务点的统筹。实行总分馆制的各分馆要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文化站的正常开放,并协助分馆馆长开展工作。另外,由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聘请6名艺术人才下派到6个分馆担任分馆业务副馆长,负责分馆的业务指导和活动策划。分馆业务副馆长要求热爱文化事业,有文艺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和活动能力。服务点的日常工作由各村文体协管员负责。在保证各馆、站、室人员编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总馆选派业务副馆长对分馆的业务进行指导和运营,业务副馆长接受市总馆统一管理、调配。分馆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到总馆挂职学习。
4.统一的管理体系。市总馆、分馆制定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总馆每季度召开一次总馆、分馆、服务点的联席会议,总馆每半年对分馆考核一次,分馆对服务点也考核一次,并进行情况通报。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全市分馆、服务点实施绩效考评,实现总分馆之间业务工作的垂直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统一服务提供
1.统一服务目录和标准。2018年5月前,市总馆要围绕文化活动、艺术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创作辅导、非遗展演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布文化馆总馆、分馆、服务点的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要在清远乃至粤东西北地区排在前列。
2.统一的服务品牌。市总馆和分馆围绕当地群众需求,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采取总分馆中心馆、总馆、分馆和服务点分级共建的方式,精心打造一到两个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项目。
3.统一的网络平台。将总分馆接入“广东公共文化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平台,将总馆、分馆、服务点的文化活动、艺术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创作辅导、非遗展演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内容,纳入平台内容建设,进行数字化、网络化的统一管理、配给。
(三)统一考评评价
建立中心馆对总馆、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分馆、服务点对总馆,总馆对中心馆的反馈机制。通过双向考评反馈,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四、职责分工
(一)政府的主要职责。市人民政府承担总分馆建设的主
体责任,承担领导、监督和总馆的保障责任;市文广新局负责制订文化馆总分馆建设的运行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分馆服务设施和基本工作人员以及部分运营和开展文化活动的经费等其他责任。
(二)总馆的主要职能。市总馆除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要在清远市中心馆的指导下,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总分馆长期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业务标准规范,下派业务骨干指导分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调配、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按职责创新开展文化艺术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文化活动实施、文艺节目编创、文艺团队及志愿者队伍培育等工作。
(三)分馆的主要职能。分馆要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还要按照总馆的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面向群众提供与总馆水平相当的基本服务。负责服务场地提供和维护、工作人员的配备和考核、文化活动和服务的开展、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以及对服务点的指导管理和资源配送、对文体协管员开展培训和辅导等。
(四)服务点的主要职能。服务点除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在总馆、分馆的指导下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延伸服务,负责服务场地的提供和维护、工作人员的配备和管理、文化活动和服务的开展、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等。
五、建设标准
(一)总馆建设标准
1.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总分馆统一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评办法等,打造1至2个文化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2.由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招聘6名文艺骨干担任分馆业务副馆长。每季度召开1次分馆馆长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
3.组织分馆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组织分馆、服务点,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和下基层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每年合计不少于50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2个。
4.密切衔接省、市数字文化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接入“广东公共文化云”,统筹完成文化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方面数字化建设。
5.根据《广东省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指引》要求,建设一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文化馆总分馆各级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二)分馆建设标准
1.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分馆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的统计报送。
2.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每年组织辖区内服务点人员召开工作学习座谈会不少于4次,及时传达当年总分馆工作安排及要求,并对服务点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每年对本地区的文体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
3.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地方节目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
4.根据《广东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指引》要求,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辖区内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5.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三)服务点建设标准
1.严格执行总馆、分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总馆、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服务点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的统计报送。
2.按要求参与总馆开展的地方节目创编、各类文化活动项目开展工作。
3.根据《广东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指引》要求,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聘用至少1名文体协管员,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4.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六、工作推进
(一)2018年3月底前,制定和完善总馆、分馆、服务点的服务目录和服务标准。总馆、分馆要建立起基本运作模式;先在全市基础较好的连州镇、东陂镇、西岸镇、瑶安乡、大路边镇、九陂镇建立6个分馆,18个服务点,待时机成熟再在全市全面推开总分馆制。
(二)2018年5月前,总馆、分馆、试点服务点要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正常配送服务产品,每个分馆下建设不少于3个基层服务点。
(三)2018年7月前,成功把免费服务变成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七、保障机制
为确保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实施,重点抓好四项保障:
(一)组织保障。文化馆是全市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活动中心和调研中心,负责全市群众文化的普及、演出、培训、展览等工作。总馆选派业务副馆长指导分馆的活动开展和业务推进。在举办全市性重点文化活动时,分馆人员需接受总馆的统筹调配,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资金保障。总分馆改革作为惠民工程,重要民生实事,财政部门要把其运作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运作经费。经测算2018年总分馆建设、运作费用为:138万元(2017年清远市财政补助总分馆建设经费65万元,2018年资金缺口73万元,需要连州市政府解决)。之后每年总分馆运作经费为60万元,需列入市财政预算。每年的运作经费主要用于总馆对分馆承办各类文化活动、培训的项目补助、数字文化馆建设运行等。镇级财政要提供相应资金保障,确保分馆日常运行和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三)机制保障。建立文化馆总分馆联席会议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反馈制度、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等,发挥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整体效应,提高服务效能,促进标准化、均等化。
(四)活动保障。市文化总馆根据市文广新局的总体安排部署,统一规划年度活动方案,筹划常态化、经常化的文化活动以及重大文化活动。镇(乡)文化分馆与村服务点根据地方习俗和群众意愿,在总馆整体方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置各种差异性的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众需求。